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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教育强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促进民本岳阳的和谐崛起,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岳发[2008]8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今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颁布之后,关于教育发展的又一重大决定,构成了我市教育强市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
《决定》共30条,从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持续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投入,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市工作的领导等7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决定》提出建设教育强市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教育发展环境优良,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结构合理、规模适当、机制灵活、相互衔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师资水平整体提高,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教育质量稳定、效益明显,到2015年,教育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省第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决定》要求,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认真抓好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区域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和乡镇农校。深化职业教育人才模式改革,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环节教学,深入开展技能比武,着力打造一批精品专业和品牌学校。
进一步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法律、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和民办师生的合法权益。支持高等教育提升规模和质量。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决定》指出,继续完善并深入推广汨罗素质教育经验。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所和公益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出版、传播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心理健康的凶杀、暴力及有色情倾向的内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腐蚀、教唆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案件,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记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及时顺利就业。
《决定》要求,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建立健全教师全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师育人能力。到2015年前,小学教师80%达到本科学历,初中教师90%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30%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到2015年,全市补充国家级骨干教师100名、省级骨干教师600名,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500名、县级骨干教师9000名。加强教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等必须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教师的工资、津补贴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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